东教[2007]3号
为更好地贯彻《高等教育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鼓励本科生参加各种科技创新活动,培养本科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其创新与素质拓展能力。根据《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和《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的组成
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主要由创新学分和拓展学分两个部分组成。
1. 拓展学分
拓展学分包括教育教学、技术技能、学科发展、辅修专业、体育文化竞赛等模块学分。各模块项目内容与学分和绩点的对应关系见附件1-1。
2. 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包括学科与科技竞赛、科研成果和科研活动、发表论文及作品、发明创造等项目学分。各项目学分和绩点的对应关系见附件1-2。
二、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的转换
1. 学分转换
拓展学分创新学分可替代教学计划(培养方案)内要求的选修课学分。
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限抵顶已修读但未取得的选修课(文化素质选修课除外)学分。
拓展学分创新学分抵顶选修课学分,只能抵顶一次,不得重复抵顶。
2. 拓展学分创新学分绩点的计算
每学年和学生毕业前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时,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与必修课、选修课一并计算。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项目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如下:

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若已冲抵选修课学分,应从应得学分中去掉其学分值。
三、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的认定机构及职责
(一)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的认定机构
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的认定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学院成立东方学院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中心(简称学院认定中心),各系成立系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中心(简称系认定中心),各学生班级成立班级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小组(简称学生班级认定小组)。
1.学院、系、学生班级认定机构的人员组成以有关文件、通知公布为准。
2.学院、系、学生班级认定机构在工作过程中实行逐级负责制,在进行学生创新实践训练、学分认定等环节工作中,分别承担对下级机构和广大学生指导、培训、检查、监督等责任和义务。
3.学院、系、学生班级认定机构在组织实施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对于工作中出现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将视具体情况逐级进行批评或处分。
(二)学院认定中心职责
1.制定全院统一的实施方案、《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见附件2)等文件,指导、统筹、监督、协调各系认定中心的工作。
2.整合全院创新实践训练项目资源,主持重大争议活动项目的讨论、审定工作。
3.面向全院做好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实施方面的宣传工作,取得广泛的支持和认同。
4.接受系认定中心和全院师生的监督,及时处理各方面对认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修正各级认定工作环节中的不当之处。
5.面向系认定中心开展人员培训,保证认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6.接收并审核系认定中心上报的《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进行院级最终认定。
(三)系认定中心职责
1.向学院认定中心负责并及时汇报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开展情况。
2.制定系自己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协调各学生班级认定小组开展工作。
3.制定系学年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项目指南,并及时上报学院认定中心进行审查、整合。
4.配合学院做好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实施的宣传工作,深入班级和同学介绍《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的效力及重要性。
5.接收并审核《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进行系级认定,将认定的学生拓展创新项目及学分记载于《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
6.保存、管理《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并负责整个认定过程的监督和指导。
7.对毕业生的《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及时汇总送交学院认定中心进行院级认定盖章。
8.接受学生班级认定小组和系师生的监督,及时处理师生对认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学生班级认定小组职责
1.向系认定中心负责,及时上交有关材料并接受领导、监督和检查。
2.认真接受学院、系认定中心的业务培训,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不断改正工作中的不足。
3.在系认定中心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做好《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和班级认定材料的审查、填写、上报工作。
4.及时向学院、系两级认定中心反馈班级学生及用人单位对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时间
1.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的认定每学期进行一次,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至第四周。
2.学院认定中心对学院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问题。
3.毕业班学生最后一个学期的认定工作,由系认定中心集中在毕业前一个月内完成。
4.学院认定中心在毕业生离校前一个月内集中进行一次院级认定。
五、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流程及要点
1. 每学期第一周学生本人根据自己上一学期在创新实践方面的经历和表现,按照统一要求填写《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报本人所在班级认定小组审核。
2. 班级认定小组召开成员会议(会议应邀请班主任或班辅导员及与认定有关的其他人员参加),对全班学生所报《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逐人逐条审查、核实后,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签署班级认定小组意见,并制作成电子数据报系认定中心。
3. 系认定中心负责在学生班级认定小组的工作基础上进行二级审核、汇总、备案数据,并决定是否批准在《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上填写《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要求认定的内容。如果批准同意填写,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班级认定小组开展全班《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的填写工作;如果不同意部分或全部申请内容,应该告知原因及整改方向。对批准同意的创新实践项目,按前述“拓展学分创新学分的转换”的有关规定认定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进行学分互换并记入综合考评。
4.《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必须安排专人使用黑色水笔准确如实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和其它笔,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凡违背事实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5.填写《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时必须使用规范性语言(包括参与时间、参与事项、所获奖项),一般认定项目的文字表述参考格式为:
xxxx年xx月参与xx举办的xx活动并获xx奖;
xxxx年xx月荣获xx级xx奖(院级、校级、国家级);
xxxx年xx月通过xx考试或获得xx证书;
xxxx年xx月参与xx培训并顺利结业或获得证书;
xxxx年xx月在《xxxx》期刊发表《xxxx》论文(第xx作者)。
6.《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的填写以学期为单位。
7.《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页面容量有限,如正表空格内无法填下,可填于《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备注”栏中,学生在活动中如取得校外单位的认定,也可附在本记分卡内。
8.若在一学期认定结束后,《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的某一类或其下列栏目剩余空行无认定内容的,则在该类别的相应位置加盖“空白”印章,标志学期认定结束,防止后期添加修改。
9.学院将积极推进《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电子网络认定系统开发完善工作,待条件准备成熟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把《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所填写的内容输入保存,实施网络管理,进一步确保《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实效性。
10. “东方学院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专用章”为学院和系两级认定中心印章,均由学院统一设计、制作,放在对应的两级认证中心管理,专门用于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认定相关工作。
11.在出现附件1-1、1-2中未列入内容需要认定或在认定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由系认定中心会提出,由学院认定中心裁决。
六、《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的保管和发放
1.《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由学院统一格式印制,由系委托各学生班级领取、发放。
2.每本《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的编码格式为:JSTU-xxxxxxxx。其中,第一组JSTU表示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第二组数字为学生学号。
3.《学生拓展学分创新学分银行卡》平时放在各系由专人保存管理,学生毕业前在完成学校最终认定后以适当形式发放给毕业生本人,作为推荐免试研究生、评比优秀学生及学生就业等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办负责解释。
东方学院教务办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